全校各单位: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家庭聚集性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黑疫指办发﹝2020﹞46号)要求,为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师生家庭聚集性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进一步教育引导师生做到“五不”。
(1)居家生活不外出,除上班、购买生活必需品外,严禁随意出入居住小区;
(2)亲朋好友不聚会,严禁组织家庭聚会、聚餐、娱乐等聚集性活动;
(3)街坊邻居不串门,非特殊需要严禁亲友、邻里之间相互走访;
(4)保持距离不靠近,严禁在小区广场、路边等场所近距离接触其他人;
(5)婚丧喜庆不操办,“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
2.加大日常管理宣传力度。各单位要通过官方媒体、微信工作群、张贴公告、发放告知书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家庭聚集性活动的规定,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充分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引导发动师生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对家庭聚集性活动自我抵制、积极劝阻。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带头执行,坚决落实。
4.切实畅通反映举报通道。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设立疫情防控监督举报电话:86604567,接受师生反映举报家庭聚集性活动情况。
5.及时查处家庭聚集性活动。学校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组织和参与家庭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传播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黑龙江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